关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6-22点击数:


 关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与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苏科大〔201726 号),我院拟推荐优秀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培养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对符合资助范围(见附件1)的国际合作培养或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实行限额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往返国际机票、学费或会议注册费、住宿费、国(境)外交通费等费用,按财务规定凭票据报销。

我院在校一、二年级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均可报名(填写附件2或附件3,申请人及其导师签字后交给李霞老师)。报名截止时间:2018627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最终推荐人数每个学科不超过5名研究生。

专家评审参考以下标准:

1 .优先考虑与我校签有校际合作协议的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

2. 优先考虑交流3个月或3个月以上者;

3. 优先考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4. 优先考虑CET-6通过者;

5. 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较好的研究生。

成绩评分依据:加权平均成绩*0.9+科研工作成绩*0.1

加权平均成绩指:一年级研究生为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含选修课),二年级研究生为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含选修课)

科研成绩包括:(1)发表论文(附录用通知);(2)申请或授权国家专利;(3)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4)在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附录1:科研及社会工作成绩计分办法

1)公开发表科研论文及著作:SCI 1区及 2区)每篇 100分;SSCI、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每篇80分;SCI3区及4区)EIA&HCI、校中文权威期刊A类每篇 40分;CSCDCSSCI、校中文权威期刊B类每篇 20分;ISTPISSHP、中文核心期刊、国外核心期刊 1 10分;参与编写学术专著每 1万字 2分。

2)授权专利:授权发明专利 1 50分、实审阶段发明专利 120分,其它不得分。

3)科技竞赛得奖: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30分;省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4)赴国外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报告50/项,提交论文并收录论文集30分,未作报告10/项;在国内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报告10/项,会议论文集发表论文5/项,未作报告或未发论文集0/项。

5)国家级荣誉称号20/项,省级荣誉称号10/项,校级荣誉称号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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